英語姓名是英語文化寶庫中的一件瑰寶,也是英語民族間打交道時的一張名片,。它具有深厚的歷史淵源和鮮明的民族特征,。其中一些英語姓名會給人帶來樂趣,、奇趣或理趣,很值得玩味,。
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:教名(Given Name)+中間名/自取名(Middle Name)+姓氏(Family Name),。例如,美國第42任總統(tǒng)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(威廉•杰斐遜•克林頓),。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,,教名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時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所取,,通常要用一輩子,。美國人更樂于用昵稱/小名取代教名,如Bill Clinton(比爾•克林頓),。
中間名/自取名,,即本人在以后自取的一個名字,有些人擁有兩個以上的自取名,,如美國第41任總統(tǒng)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(喬治•赫伯特•沃克•布什)和英國作家Oscar Fingal O'Flahertie Wills Wilde(奧斯卡•芬葛•歐佛雷泰•威爾斯•王爾德),。在很多場合中,自取名通常略去不寫,。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縮寫,,如有“鐵娘子”之稱的英國前首相M. H. Thatcher(撒切爾夫人),而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,,如美國第40任總統(tǒng) Ronald W. Reagan(羅納德•里根),。
英語民族取名沒有避諱,與父親或祖父輩同名的大有人在,,他們認為這樣可以光宗耀祖,。若父子同名,常在兒子姓名的后面加注Jr.(意思是“小……”),,以示區(qū)別,,如美國第39 任總統(tǒng)James Earl Carter, Jr.(小詹姆斯•厄爾•卡特)。還有人將其父的中間名去掉一個,,如美國第43任總統(tǒng)George Walker Bush(喬治•沃克•布什),;小布什有一對雙胞胎女兒,雙胞胎姐姐的姓名與祖母的姓名完全一樣,,都是Barbara Pierce Bush(芭芭拉•皮爾斯•布什),,據說這與祖母在布什家族中的崇高地位有關。若多代同名,,就加注羅馬數字,,如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**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IV(約翰•戴維森•絡克菲勒四世),其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實業(yè)家和慈善家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,。
由于英語民族是一個既開放且自由的民族,,他們的姓名極具包容性,、隨意性和奇特性。因此,,英語姓名,,尤其是姓氏,有的好聽,,有的不好聽,,甚至很難聽,如常見的Butcher(屠夫),、Coffin(棺材),、Dole(悲哀)、Fox(狐貍/狡猾者),、Grave(墳墓),、Lynch(私刑)、Pain(痛苦),、Wolf(狼/色鬼)等,。這類姓氏在英語里都含有不佳意蘊,能夠傳承下來,,堪稱奇跡,。順帶一提,用漢語翻譯英語姓名時,,一般采用音譯法將其譯出,,如加拿大女歌手Mercy Fox(憐憫狐貍)的漢譯是“默西•福克斯”,,新西蘭棒球運動員Earl Coffin(伯爵棺材)的漢譯是 “厄爾•科芬”,。
英語姓氏中,有不少是雙姓。雙姓是由兩個不同的姓氏組成,中間常用連字號隔開,比較重要或有名的姓氏放在后面,。例如,英國畫家Edward Coley Burne-Jones中的雙姓就是由其母系的姓氏Burne加上其父親的姓氏Jones構成的,。在美國,由于女權運動的影響和作用, 現今有不少年青人喜歡把兩個人的單姓合起來作為自己的雙姓,,如John Williams和Mary Brown結婚, 男女雙方的姓名就分別為John Brown-Williams和Mary Brown-Williams,。使用這種“ 新式” 雙姓的夫妻, 其后代仍只采用男方未婚前的姓氏。無獨有偶,,漢語民族也有雙姓,但多見于已婚婦女,如世界衛(wèi)生組織現任總干事陳馮富珍博士(夫姓陳,,父姓馮)。
英語民族有一種迷信的說法:回文姓名(即以字母為單位順讀倒 讀一樣的姓名)會帶來好運,。有人為了取回文姓名,,甚至連姓都改了, 如美國影視明星Robert Trebor(羅伯特•特里博),,他出道前的姓名是Robert Schenkman(羅伯特•申克曼),。更有趣味的是,,還有人喜歡襲用父親或祖父輩的回文姓名,如美國古典文學家Revilo Oliver(雷維洛•奧利弗),,從其高祖父開始就統(tǒng)統(tǒng)采用同一姓名,,可謂“回文姓名世家”。已有研究表明,,名字偏好與人們的心理健康,、行為決策等有著密切聯(lián)系。
值得一提的是,,漢語民族現在大約有12億人,,其姓氏只有1萬個左右;而英語民族現在大約有4億人,,其姓氏卻多達150萬個,,這與該民族偏愛標新立異不無關系,。中國著名學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發(fā)表的經典論文《英語姓名論》中曾指出:常見的英語姓有3000個左右,,數量上居前十位的姓依次為Smith(史密斯)、Jones(瓊斯),、Williams(威廉斯),、Brown(布朗)、Davis(戴維斯),、Johnson(約翰遜),、Anderson(安德森)、Taylor(泰勒),、Thomas(托馬斯)和Evans(埃文斯),;其人數大約占英語民族人口的一半。一項最新調查顯示,,這十大英語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樣的排序,。由此可見,英語姓氏的使用頻度是十分懸殊的,。(作者為美國紐約市立大學教授 梁首信)(騰訊教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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