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積分
- 222
- 經驗
- 點
- 威望
- 點
- 金錢
- 兩
- 魅力
- 點
- 金幣
- 元
- 性別
- 保密
- 在線時間
- 小時
- 注冊時間
- 2015-8-17
- 最后登錄
- 1970-1-1
|
馬上注冊,,結交更多好友,,享用更多功能,,讓你輕松玩轉社區(qū)。
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,沒有帳號,?點這里注冊
x
網友C女士:20年前從老家離婚后來到煙臺打工,,后來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現在的丈夫劉先生,,當時他妻子病逝一年多,帶著一個6歲的兒子,,婚后我沒再要小孩,。
幾年前,我們住的房子拆遷,,得到1套兩居室,、1套一居室的置換房,一居室的房本名字是他兒子,,目前也是他兒子在�,。涣硪惶變删邮椅覀冏�,,房本是我丈夫的名字,。
去年,我丈夫患了淋巴癌,,現在病情越來越嚴重,。前段時間,他瞞著我立了一份遺囑:將我們正在居住的兩居室留給他兒子,。我沒有孩子,,也沒本地戶口,又不能在煙臺辦退休,,請問:丈夫將房產只給他兒子不給我,,這種遺囑有效嗎?
根據《繼承法》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,公民可將其個人財產通過立遺囑的形式,,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。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貫徹執(zhí)行<**繼承法>若干問題的意見》第38條規(guī)定,,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,、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,遺囑的這部分,,應認定無效,。解決本案例中遺囑效力問題,需確定遺囑中所處置的房產為其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,。
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規(guī)定,,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,。本案例中,被拆遷房屋在C女士與其丈夫結婚前即已存在,,作為婚前財產應為其丈夫的個人財產,。關于該房被拆遷后獲得的兩套置換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因獲得置換房時有無支付差價而異,。
本案例中,,若C女士一家獲得兩套置換房時未支付任何費用,兩套置換房屋仍應為其丈夫的個人財產,,其所立遺囑不因未將房產部分份額分配給C女士而無效,;若房屋置換時支付了費用,因用于支付費用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,,C女士就支付費用部分及該部分的增值額與其丈夫為共有關系,,其丈夫就該部分的處分應取得C女士同意,或將應歸C女士所有的部分排除在遺囑之外,,否則C女士的丈夫所立遺囑在應歸C女士所有的財產部分無效,。
|
|